为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国教师法》《中国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教育厅《关于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规范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规定,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申请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东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认定条件
符合鲁教师发〔2013〕1 号和鲁教师发〔2015〕6 号规定的学历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依据《中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校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尚未获得毕业证书前,尚不拥有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可以做出认定合格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符合鲁教师发〔2015〕6 号规定免试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类学生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达到中文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获得相应等级证书。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的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需要及《山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流程》规定的规范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考试报名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婴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3、认定机构
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4、认定工作安排
为便捷申请人申报和准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认定工作分2批次进行,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认定工作安排。
1.各认定机构发布公告时间:
各认定机构应依据《山东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本公告需要拟定本机构认定公告,于3月13近日向社会发布。
2.申请人网报时间:
2017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
3.受理职员范围:
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获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
4.证书发放时间:
各认定机构应于5月十日前向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批次认定工作安排。
1.各认定机构发布公告时间:
各认定机构应依据《山东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本公告需要拟定本机构认定公告,于6月13近日向社会发布。
2.申请人网报时间:
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
3.受理职员范围:
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7月十日前可获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
4.证书发放时间:
各认定机构应于中秋节前向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设置。
依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和我省工作计划,2017年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认定工作开放时间截止至7月25日,其中,3月中上旬、5月下旬至6月上旬期间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内系统不对外开放,申请人在线报名及确认用户功能关闭。各认定机构要依据互联网开关时间、认定批次安排和本机构工作实质,准时在认定系统中设置认定计划,其中,网报开通时间应与上述每批次申请人网报时间一致,体检和现场审核工作由各认定机构依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并准时对姥爷布。在设置认定计划时,各认定机构要充分考虑我省申请职员数目多、工作周期长及认定系统互联网重压大、国家公布考试成绩时间不确定等原因对认定工作的影响,既要确保工作进度,也要留足时间余量,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拓展。